现代西方思想讲义——读书笔记4

现代西方思想讲义——读书笔记4

Barge Haulers on the Volga 1870
painting by Ilya Repin (Museum: Russian Museum)


写在前面的话
读书笔记为,刘擎的《西方现代思想讲义》。

理性化瓦解传统社会的原则与规范,进而挑战个人人生信仰和社会政治秩序。

整本书已经读完了,特别是路标部分非常好,逻辑清晰。对于个人精神危机方面为本人理清了很多模糊不清的问题。而关于社会秩序的挑战方面,本人困惑的问题依然还是模糊不清(应该是作者有所保留,可以理解)。
至此,本书的读书笔记就此完结。


人和人生活在一起, 需要有公共秩序。那为什么人类需要政治权威来建立和维护公共秩序呢?
政治学有两个基本假设,第一个是“ 资源匮乏” 假设,认为人类生活所需要的资源总是匮乏的。第二个假设是“ 人性自利” 假设。资源匮乏与人性自利这两个假设,是社会现实状况的反映,这也意味着公共秩序无法自然形成,需要某种具有强制性的政治权威建立和维护。

公共秩序首先要求一套公共的规则,经常体现为习俗或者法律;其次要求落实规则的执行力,而无论是规则的建立还是实施,都需要政治权威来执行。因为如果人们对规则本身的合理性存有争议或者对规则的理解阐释发生分歧,规则的实施会遇到障碍,这时候就需要有一压倒性的权威来解决分歧、冲突和执行力的问题。这个权威就是通常人们说的“ 统治者”,在一个特定的领地或者区域内实施统治。

那么,政治权威是从哪里来的?统治者凭什么来统治?直觉上最简单的答案是依靠暴力或者军事力量。几乎所有政权的统治者都掌握军队, 古今中外都是如此。 但这个现象往往会让我们误以为暴力就是统治的一切。 但实际上, 暴力虽然是统治的一个要素, 但统治并不等于暴力。政府的统治不仅仅依赖于暴力。对于政府或国家的特征, 马克斯• 韦伯提出过一个著名的定义:在特定的领土之内对暴力的合法垄断。

政治权威的统治在强制性之外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具有合法性。但在政治合法性问题上,古代和现代有重大的转变,也造就了现代政治权威的特殊性。政治合法性是指一个政治权威实施统治的根本依据。在古代社会,政治合法性的问题并不突出。因为古代的统治依赖于自然等级结构,人们相信自己天生处在高低贵贱的不同等级之中。这些等级结构被视为天经地义, 而等级结构中的上层对下层具有正当的权威,最高层也成为当然的统治者。 因此, 那时候的统治者并不需要费力解释自己统治的根本依据, 只需要做简单的宣称就够了, 比如“ 君权神授” 或者“ 朕即天下”。

然而,在经过了 17 世纪以来几百年现代的转变之后,“神意”和“天道” 被“祛魅”了,“自然”等级结构被瓦解了,这一切都变得“不自然”了。现代人将自己视为自由而平等的个体,政治权威就必须解释其统治的根本依据。与古代简单的宣称不同,现代的政治权威需要提出一套理由,来论证其合法性。统治与服从需要一套理由,这是现代政治权威的特殊性所在。

在西方近代历史上, 重要的政治哲学家霍布斯、 卢梭和洛克等提出了不同版本的“ 社会契约论”,都是为现代的政治权威提供依据理由的论证。他们都想象了一种理论上的“ 自然状态”。人在自然状态中,首先是自由而平等的个体,在共同生活中形成了( 文明) 社会,最后建立了政府。而政治统治的根本理由来源于被统治者的“同意”。 不同版本的社会契约论之间有许多差异,但都分享了两个基本特征。第一,都主张先存在自然社会,然后才建立政府。也就是说,政府不是天然的,而是派生的“ 人造之物”。第二,都主张“ 同意理论”,政治权威的统治合法性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是自下而上的,而不是相反。

社会契约论对现代的政治合法性做出了重要的理性论证,在西方成为主导性的政治理论,也塑造现代政治的理性主义特征:将政治秩序视为理性建构的人造之物。在 20 世纪上半叶, 西方出现了三种相互竞争的主要政体形式,都提出了相当完整的意识形态论述,但再社会政治实践中却都出现了各自的困境与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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